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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规实行一年 小网吧等"六小"场所火灾降45%
作者:吴亚东 陈荣亮   发布时间:2012-12-21 15:12:50


    修改后的《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强化了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消防的相应职权,新规定施行一年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派出所共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58起,罚款23.8万元;全市小旅馆、小作坊、小餐馆、小加工厂、小网吧、小商店等“六小”场所火灾起数同比下降45%,火灾损失下降67%。

    修改后的规定明确,公安派出所依据国家、省、市公安机关确定的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委托公安派出所实施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和消防行政处罚。“这就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公安派出所管起消防来更加名正言顺了。”厦门市消防支队法规科科长黄思毅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消防支队进一步完善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的内容、频次、程序,设置消防专职民警78名,组建了第三级消防监管骨干队伍,将日常警务与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提示紧密结合,有效提升了消防监管的见警率和监管率。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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