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规范化执行、文明执行、人性化执行理念的日益深入人心,法院执行队伍的精神风貌和执法手段都得到进一步加强,这是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致的。但同时,大量的执行实践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法院和谐执行的态度被一些不良当事人滥用,值得引起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言辞失当,行为过激。执行人员对当事人职业礼仪的尊重态度,让有些当事人不以为是尊重,反而是执行法官的示弱,随即言行间粗鲁无礼,无尊重法治可言,甚而引发其进一步过激行为,如谩骂、耍刁、叫嚣等,严重扰乱工作秩序。二是动辄以上访相威胁。信访本是国家解决百姓纠纷的另一条有效途径,以目前观之,似有被不良分子滥用之嫌,并有被习惯化趋势,不仅申请执行人上访,被执行人也上访,似乎只有上访才有礼,没有上访就是自己理屈,结果是执行不能为申请执行人上访,强制执行是被执行人上访,执行人员的很大一部分时间不是用在执行方案的推敲上,而是被用在了大量的信访材料汇报上。三是执行救助成为欲壑难填。涉法涉诉信访救助制度,尤其是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本是一项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篇章,在有些当事人眼中,却异化为索取非法利益的工具。救助本带有补偿性质,有些当事人却不这么认为,并与上访威胁相结合,谋取非法利益,更有甚者,得到救助款后,似乎尝到甜头,进一步提出更加蛮横无礼的要求,接着又是新一轮到处非法上访,令执行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被严重打乱。
(作者单位: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