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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修订草案有新修改 明确规定旅游者知情权
作者:席锋宇   发布时间:2012-12-24 15:04:16


    12月24日开始在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再次审议旅游法修订草案。新的修订草案对旅游者权利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旅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

    一些常委委员、地方、部门和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充实旅游者权益保护的内容,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增加完善了相关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权知悉其购买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旅行社应向旅游者详细说明旅游合同中的行程安排等重要事项。

    新的修订草案还明确规定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在旅游活动中依法享受便利和优惠。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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