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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运走堆放路边的甘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2-25 15:12:27
本网讯(张行文 覃登高)
长期以来,大家都是习惯将甘蔗砍好堆放在路边,待车辆运至糖厂,从未想过有可能会被盗窃,可黄辉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堆放在路边的甘蔗就在晚上被黄旺等人偷偷运走。2012年12月17日,黄旺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2年1月8日晚10时许,黄旺伙同黄开、石宁(均在逃)窜到本村“银山”(地名)山脚下,用借来的正三轮摩托车分批将黄辉已捆好堆放在甘蔗地边的糖料蔗3.253吨盗走,后将甘蔗卖给本乡的陆庭。经武宣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盗甘蔗价值1627元。在本案诉讼过程中,黄旺的家属代为退赔赃款人民币1627元到本院。 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62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黄黄旺在盗窃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黄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黄旺积极退赔赃款,确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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