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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法院:廉政教育与机制建设并重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2-12-25 14:41:56


     本网讯(韦素珍)   2012年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就是保持人民法院队伍的纯洁性。一年来,南丹县人民法院狠抓廉政教育和机制建设,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法官和干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提高自律能力,强化纪律约束。

    (一)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强化防范意识,注重源头治腐,始终把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坚持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警集中学习的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

    1、每年院党组书记会结合反面典型给干警上警示教育课,促进了教育整改工作和规范了干警的廉政司法行为。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干警结合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和整改,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效果的提高。

    2、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2012年组织廉政教育4次,其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4次,上廉政党课讲座2次。学习后开展大讨论,要求每个干警结合部门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以增强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3、重视“五个严禁”落实,采用多种载体进行宣教。一是通过制作一张警示卡,将“五个严禁”内容制作成小卡片印发全院干警人手一份,随身携带,使干警牢记内容,时时提醒并相互监督;二是发放随案监督卡。院办公室统一印制以“五个严禁”为主要内容的廉政监督卡,在立案环节发给当事人,全程接受当事人监督举报;三是说一句提醒话,每月发一条廉政短信。对群众反映有违纪苗头和有其他需要提醒事项的干警,党组成员、中层领导和职能部门主动与干警进行一次谈话提醒,指出存在问题,有针针对性地提出批评和要求,防止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发生。每个月发一条廉政短信,时时警醒;四是悬挂“五个严禁”宣传牌。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张贴上墙,提醒干警时刻严守“五个严禁”规定;五是转发区高院罗殿龙院长致全区法院干警家属公开信,号召干警家属争当“廉内助”,筑牢家庭廉政防线;六是要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招聘廉政监督员执行多渠道、多方位监督机制,对我院司法活动进行监督。

    4、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学习活动。重点结合《法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制度”等相关条规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强化干警职业道德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5、开展专项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区高院、市法院的统一安排,今年开展了“清廉为政,永葆纯洁”主题活动,认真进行了动员、排查整改,做到人员、时间、效果的三个结合。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廉政建设

    该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服务理念,为更好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紧紧围绕全区法院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我院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有效预防干警职务犯罪,杜绝司法腐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除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外,我院还开展多形式开展廉政文化活动,时时刻刻温馨提示法官及工作人员廉洁自律。通过组织干警承廉政诺、宣廉政誓、听廉政课、读廉政书、谈廉政话、看廉政片、观廉政展、写廉政文、出廉政板报等形式,积极构筑“四个为”的廉政建设机制;同时通过推行廉政随案监督卡等措施,将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时时刻刻置于当事人廉政监督之下,不断筑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廉政思想防线,确保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公正与廉洁,树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推动了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干警们通过深入的学习,使“五个严禁”和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入脑、入心,成为日常的行为准则。

    二、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按照区高院和本县落实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部署,切实落实廉政文化建设责任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和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直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协调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具体管理的工作新格局。我院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这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增强廉政文化建设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就目标管理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制定了详实的考评办法,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承诺制度,实行分管领导责任制,部门领导承诺的管理格局。

    通过签订廉政文化建设责任状,我院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以廉政建设年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高度,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狠抓队伍建设,特别是队伍中党性、党风、党纪问题,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司法公正、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三、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对法官廉洁情况全程监督

为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法院“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的基本要求。我院在审判、执行部门聘任了13名政治素质优秀、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较强的部门副职领导作为兼职廉政监督员,同时明确兼职廉政监督员权利。廉政监督员实行“一岗双责”,在履行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担负着本部门有关纪检监察的一部分职能,发挥着“一线”的监督作用,从而形成廉政工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近年以来,我院实现了干警违反“五人严禁”规定“零”举报。建立兼职廉政监督员制度是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相衔接的积极探索,充分体现了法院对广大干警的关心和爱护。

    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远景工作

    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方面,我院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在今后五年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在2012年初步建成符合该院审判工作特点,适应队伍建设需要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监督作用有效发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司法体系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审判作风得到明显改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再上一个台阶。

    2012年,该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教育、监督、查处、保护”四项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调查研究,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依靠制度抓管理、依靠制度抓监督,依靠制度促工作,为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开了个好头,为进一步实现法官队伍整体“纯洁性”目标又迈进了一大步。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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