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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法院敢为亦有作为
——洪江市法院践行“工作主题”掠影 作者:曾续维 发布时间:2012-12-25 16:47:33
有着优良传统的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立足司法审判工作实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深厚的民本情怀,胸怀大局,亲民爱民,以实际行动忠实践行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为涉诉群众排忧解难 近年来,洪江市法院不断强化司法审判工作的人民性和服务性,坚持把开展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和落实便民利民惠民各项措施紧密结合,以能动司法为核心不断推进和完善司法为民工程,切实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针对目前农村案件逐年增长的特点,该院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民事诉讼简化程序,结合“马锡五审判方式”,广泛采取走进田间地头、深入农家院就地开庭的办案模式,探索情、理、法兼容的调解模式,在便民服务的同时高效化解群众纠纷。根据山区交通不便,群众出行困难和老弱病残孕等涉诉群体行动不便等情况,积极推行上门立案和预约立案,宁愿自己多跑腿、多费神,也要保障群众少支出、多收益。并在年初制定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由各庭室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送法下乡,在乡镇集市和偏远村落摆摊设点开展法律咨询,发放诉讼引导资料,即时解答群众疑惑、摸排社会矛盾、传播法治理念,使群众足不出户即能享受优质的司法服务。同时,该院根据农村特点和案件性质设置了农忙法庭、假日法庭和急案法庭,本着照顾群众生产、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尽可能保障群众的诉权行使、缩减群众的诉讼成本,力解群众的燃眉之急。2012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巡回审判24场次,就地化解各类纠纷113起,累计为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预约立案服务107人次,各庭室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1起,即时解答群众疑问650余人次,发放诉讼引导资料7000余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群众诉累。 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洪江市法院着力提升为大局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以赴为辖区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自2008年以来,洪江市的经济发展抓住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托口电站、怀通高速、安江电站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陆续立项开工,由此衍生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民生纠纷也逐步进入了易发、高发期,为有效化解相关矛盾,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该院因时顺势成立了电站库区巡回法庭,配备三名资深法官专项处理有关矛盾;单独成立征地拆迁执行小组,配合党委政府开展对拆迁户的思想劝导、政策宣讲和强制执行等工作,近5年来,该院累计化解涉重点工程建设纠纷460余起,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化解“堵路”和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14起,出动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执行小组45次,基本上实现了和谐拆迁。同时,加大对贪污犯罪、商业贿赂和失职渎职的审判力度,依法严惩了一批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以及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公职人员,净化了经济发展的社会管理机制;保持对非法经营、制假售价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各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近年来,洪江市法院紧紧围绕审判工作重心,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在围绕辖区大局,提供司法保障的同时,结合审判实践主动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巩固案件效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2009年以来,该院针对辖区林权纠纷多、涉林犯罪案件多的特点,结合辖区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经验总结、实地考察、专题座谈和走访调查等形式就森林防火、防盗和林权改革制度设计等向市政府提出了5项建议,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此外,该院还针对辖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农业承包纠纷、农村违章建筑拆除、重点工程建设引发的纠纷等突出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通过工作计划、司法建议等形式实现成果转化,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2008年以来,该院先后向市、乡两级党委政府等发送司法建议34份,其中有14份得到被建议单位的积极回复和实际采纳,为辖区党委政府在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改善民生等方面提供了有用的决策参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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