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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卖儿房 调解化纷争
发布时间:2012-12-26 09:48:55


     本网讯(谢燕临 杨红)   2012年12月24日,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经过主审法官四个月的调解工作,终于化解纠纷,并让一对父子重温亲情。

  李永发系李兵之父。1999年,李兵的父母在潜江市王场镇秋月大道15号为李兵建造了一栋四间二层的楼房,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均登记在李兵名下。2006年3月5日,父亲李永发与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该栋房屋以155000元的价款卖给了赵某。儿子李兵知情后,要求赵某返还房屋。赵某认为该栋房屋系李兵之父李永发修建,其父有权处置该房屋,且父子俩并未分家,该房屋已卖出六年,一直由赵某及家人居住使用,儿子李兵不可能不知晓其父的卖房行为,故赵某拒绝返还房屋。李兵遂于今年8月起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李兵父子也一度反目成仇。李兵的家人经常到赵某家吵闹,当地派出所多次出警协调。主审法官意识到,这起民事纠纷如果处理不善,会进一步恶化,极有可能演化成新的上访、信访案件。为彻底化解矛盾,主审法官多次主动上门找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从他们各自的立场分析案情,释法说理。同时,主审法官与当事人共同努力,帮助赵某尽快找到了合适的出租屋暂住。历经四个多月的艰难调解,这起可能对经济交易秩序和社会和谐带来严重影响的纠纷终于成功调解结案,赵某将房屋返还李兵,李兵之父李永发退还赵某购房款,并赔付赵某经济损失损失7万元。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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