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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法院回访帮教缓刑犯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12-26 14:28:36


     本网讯(徐南德)   “谢谢法官对我的帮教和宽大处理,今后我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回报社会。”这是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在对一起因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的被告人丁某进行回访帮教,失足少年丁某感激地说出了心里话的情景。

    为加强对缓刑人犯的有效监管,预防重复犯罪,江西省丰城市法院高度重视对缓刑人犯的回访帮教工作,建立了需回访帮教人犯的档案,积极向缓刑犯及亲属发送《丰城市人民法院警示书》,并专门制定了《关于对缓刑人犯进行回访帮教的实施办法》,要求案件主审人需经常与当地公安机关、社区组织、人犯监管帮教人员进行联系,及时了解人犯的改造情况,并根据回访情况,向考察机关、学校、社区提出监管帮教建议,对监管帮教不力或者人犯改造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则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以促进对人犯的监管帮教及自我改造。同时该院还选派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性法官担任中小学校普法宣传员,通过开展法制讲座、不定期邀请青少年旁听庭审、巡回审判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今年以来,该院共对98名缓刑犯进行了回访和谈心活动,帮教人次达到127人次,开展法制讲座6次,受教育学群众达5000余人,未发生一例缓刑犯重新犯罪的现象,达到了刑事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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