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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嫌妻强势起诉离婚 法官释法明理促和好
发布时间:2013-01-04 09:15:37
本网讯(徐卫 梁艺超)
2012年11月27日,丈夫姜某因不满妻子梁某的强势表现一纸诉状将梁某诉至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原告姜某与被告梁某于2009年经亲戚介绍认识,双方相识不满一个月即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有一个儿子。在日常生活中,因被告很少听原告的意见,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姜某认为被告根本没有把其当丈夫来看待。 法官了解情况后,知道原、被告夫妻间不和,主要是被告梁某不善于处理家庭琐事所致。法官通过释明夫妻间应当坦诚相待、互敬互谅、相互尊重入手,从亲情、家庭、法理等多方面进行调解。经法官耐心教育,被告梁某意识到自己的过错给家庭造成的不良影响,当庭表示愿意改过自新,姜某也同意再给梁某一次机会,最终双方和好如初。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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