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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死后 三继女与继母争房产
发布时间:2013-01-05 09:59:47


     本网讯(通讯员 付建国 邓作君)   1月5日,两位相互搀扶的老姐妹捧着“是你们法官帮助我解决了后顾之忧”的锦旗来到了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送给该院陈晓鹏法官,以此来表达陈法官帮助其解决老年无居所的感激之情。

    纪岩岩(化名)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娘,早年丧偶,其后来和杜平(化名)结合在一起,并登记结婚,婚后相互深爱着对方,两人感情一直很好。老伴杜平的腿脚不好,后来病重时就瘫痪在床,并一直由纪岩岩精心照顾。2011年10月,老伴杜平去世,留下楼房一处。

    杜平去世后,其前妻和三个继女就找上门来,要求继承分割老人居住的房子。因双方就遗产分割问题分歧较大,情绪相当激动,故后来三个继子女将其继母纪岩岩告上法庭,请求分割其父亲遗留下来的一处楼房。

    庭审中,陈晓鹏充分地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让她们都倒倒自己心中的苦水。

    被告纪岩岩,她根本没有钱去和原告三个继子女去竞价,她若要房子就得给三个继子女房屋折价款,对于一个没有什么积蓄和收入的老人来说这几乎是天文数字,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老大娘纪岩岩在法庭里又是哭又是下跪。按照法律的规定,被告纪岩岩年纪大,作为被继承人的妻子,没有经济来源,又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被告纪岩岩没有钱,又给不起房屋折价款。如果只为了案件审结而轻易判决,被告纪岩岩是无力给付的,其仅有这一处房产,又无法执行,三个原告也很难得到应得的财产份额,将会更加激化双方的矛盾。如果将房屋判给三个原告,即三个继子女,被告纪岩岩部分房屋折价款,但根本无力购房,造成其无家可归的局面,同样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陈法官反复做三个继子女的工作,多次耐心地调解,并把三被告的继母讲述那些辛苦的付出,转述给三原告听,并认真地告诉三原告,其继母和其父亲二人感情甚好,被告也是全心全意的陪伴、照顾三原告的父亲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段路,很感人,确认是一种人间的最纯真的感情。从情理和法理上希望她们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能做出适当的让步。三原告听后,也很感动,意识到自己不应该这样对待继母。同时,陈晓鹏法官也做被告亲生子女的工作,让他们帮助老人将楼房折价款给垫付了。最终,三个原告与被告议定以低于市场价格4万元的价格,即14万元的价格让老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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