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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军人行骗获刑3年被罚30万
发布时间:2013-01-05 13:27:32


     本网讯(李惠民 阮依娜)   辽宁一男子冒充军人,以给部队办理团险公关为由,骗取一名河南省宜阳县人15万元。日期,该男子被河南省宜阳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12年5月的一天,宜阳县人陈某高高兴兴地找到朋友解某说,两个月前,他认识了附近驻军某部的一位叫杨林的营长朋友。杨营长告诉他,他们部队想办理“团险”,他俩朋友一场,想叫他联系保险公司,当个业务员,拉这个大单赚钱。但是要拉到这个大单,须向杨林所在部队的团长送礼15万元。陈某说,他现在手里只有5万元,想请解某帮忙再凑10万元。后陈某将筹集的15万元存入一张银行存折。

    当月30日,一身戎装的杨林陪着自称是他团长的张峰,与陈某、解某等在宜阳县一家酒店吃饭,协商“团险”事宜。“张团长”说,团险的事由“杨营长”负责办理。饭后,杨林留下陈某,问给团长疏通关系的钱,陈某将存有15万元的存折和泰康人寿的保单,一起交给杨林。次日,杨林将盖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印章和法人代表团长“张峰”签字的保单交回,并以取钱送礼为由,要走了陈某的身份证和存折密码,说取钱后即退还身份证。陈某等了1个小时,仍不见杨林,打杨林电话,提示“关机”;到部队去找,部队上根本就没有杨林这人,团长也不叫张峰;陈某方知受骗。

    原来杨林原名柏奎义,是辽宁省桓仁县某单位的职工,今年32岁,他曾经在宜阳县附近的驻军当过兵,8年前已复员。这次和陈某套近乎,就是为了骗钱。他先是为陈某办了一个假“军官证”,骗取了陈某的信任;然后抛出“团险”的诱饵诱陈某上当;再找他人冒充部队团长“张峰”,答应让陈某办理团险;又伪造了部队印章和团长签名。在诈骗一步步走向得逞后,柏奎义拿到钱即潜逃。岂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半月后,柏奎义就被家乡警方抓获。案发后,柏奎义亲属退还了陈某的15万元,并赔偿5万元损失。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柏奎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姓名冒充军队干部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同时也构成诈骗罪,属想象竞合犯,依法应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柏奎义的家属在案发后主动全部退赔被害人的被骗款项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可酌予从轻处罚。宜阳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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