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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法院2012年工作回眸
作者:抚中   发布时间:2013-01-05 16:04:22


    2012年,江西省抚州市全市法院牢牢把握建设幸福抚州的总目标,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狠抓执法办案  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成效

    积极能动司法,全力促进经济发展。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金融借贷、买卖合同、公司股权等合同案件4721件,标的金额5.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1.7%和27.9%。全力服务“三大战役”突破年活动,走访园区企业335家,审理涉及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案件273件。发挥司法能动性,成功调处了江西金珠米业有限公司与抚州市临川区农村信用联社因股权产生的纠纷,为组建抚州农村商业银行排除了法律障碍。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开展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做好招商引资。

    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405件,同比上升19.9%。其中,审理故意杀人、放火、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65件,“两抢一盗”犯罪案件398件,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2件,毒品犯罪案件47件。审结了原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琳受贿、行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统一裁判尺度,坚持宽严相济,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罪犯265人,占15.8%;对171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采取四项有力措施,积极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犯罪专项行动,保障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化解行政争议,全力支持依法行政。审理行政案件315件,既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制定了《诉前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在诉前化解大量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行政案件同比下降19.4%。加大协调力度,45.6%的行政案件经协调后撤诉。指导基层法院开展了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试点,试点案件审理时间比法定审限缩短了67%。

    延伸审判职能,全力参与社会管理。对适用非监禁刑等特殊人员开展了社区矫正等工作,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开展了司法建议大回访活动,对发送行政机关的79份司法建议,逐一回访。加强了对互联网络的司法规范,审理了我省首例微博名誉权案,维护了网络秩序。开展了普法宣传,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法制宣传文章1419篇、录制法制节目25次,强化了司法的指引效果。

    狠抓为民司法  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作为

    2012年,抚州市全市法院牢牢把握司法的人民性,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真心关注民生,真情排解民忧。

    解决民事争议,助力社会和谐。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3000件,保护了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商品房预售等房地产案件280件,成功调解一起涉及89户居民起诉开发商的群体性房地产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涉农案件109件,保障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农业发展。审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1599件,依法保障了民生。成立了涉军案件合议庭,保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深化“三调联动”机制,制定了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18条措施,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4.9%,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二审案件调解率达31.0%,同比翻番,列全省前列。

    采取便民举措,落实人文关怀。完善“立案信访窗口”的功能,开展诉讼指导、风险提示、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服务,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46.6万元。便利群众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5762件。打造新型服务平台,推出了东乡“法官便民工作站”、金溪“交通速裁法庭”、南丰“闽赣边界法庭便民服务站”等便民法庭,人民网等媒体以《抚州11家特色法庭打造便民窗口》为题进行了报道。

    加大执行力度,实现合法权益。共执结案件2456件,标的金额5.7亿元,其中,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结标的金额2.1亿元,全市有5个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金溪县法院联合公安机关创建协助执行网络,央视《今日说法》进行了采访报道。开展了反规避执行、金融借款案件执行等专项行动,对132名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实行了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溪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畅通信访渠道,化解信访矛盾。开展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开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六长”巡回接访等活动,推行坐班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市两级法院每日安排院领导带班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2946人次。加强信访矛盾化解,对排查的161件赴省、进京上访案件,逐案落实领导包案,依法解决合理诉求,标本兼治化解矛盾,得到省委信访督查组的高度评价。

    狠抓审判管理  在树立司法权威上有新进展

    2012年,全市法院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规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职能,提升了司法水平。

    以“案件质量提升年”为契机,加强了审判质量管理。组织了“两评查”和“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参与评查,共评查庭审337次,评查裁判文书2869份。坚持对发回改判案件进行评议、讲评,对排名末位指标进行通报,形成质量“倒逼机制”,二审案件发回改判率降至18.8%,同比下降了6.3个百分点。

    以节点监控为重点,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将去年以来的全部案件信息录入电脑,实行数据同步录入,建立信息查询系统,推行电脑分案,启动档案数字化,实现了办案流程的全程自动跟踪管理。加强了审限监督,对长年未结的57件案件进行了清理,并全部审结。

    以信息网络为平台,加强了工作效率管理。实现了网络信息互联互通,开通了视频会议,实现了网络在线观摩庭审,并首次应用视频专网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完成了刑事案件远程提讯。2012年1月起,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了无纸化办公,实现了网上阅文、在线回复、案件管理,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狠抓自身建设  在提升队伍素质上有新进步

    2012年,抚州市全市法院牢牢把握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打造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审判队伍。24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工作人员)”、“全省办案标兵”,10名干警立功。

    加强文化建设,提升司法水平。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端正了司法理念。推进了党建工作,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被市委评为先进党支部。建设“文化型”、“学习型”法院,出版了70余万字的《抚州法院志》,开展了读书活动和演讲、知识竞赛、球类比赛等文体活动,邀请了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胡玉鸿教授等来院授课。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学术理论研讨工作获全国法院“组织工作先进奖”,论文获奖数量列全国第四,信息、宣传工作列全省第一。

    加强廉政建设,端正纪律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行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对7名干警进行了预警处置。加强了风险预警防控,开展了“三重一大”专项检查、干部廉政档案建设、效能作风整治、会风整顿等活动。在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省唯一受邀参会中院,经验材料在会上印发。

    加强人才培养,拓宽成才渠道。组织培训干警536人次,鼓励提高学历层次,全市法院有54人获得或在读硕士学位。在市委和人大的关心下,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派6名具有硕士学位的年轻干部到基层院担任副院长,抽调6名具有硕士学位的基层年轻干部到中院锻炼,创新了人才培养模式。

    狠抓基层工作  在夯实发展基础上有新突破

    2012年,全市法院牢牢把握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着力推进基层建设再上新台阶,南丰县法院被评为全省唯一的“全国模范法院”,乐安、东乡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创新工作抓手,开展“五个一”活动。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司法巡查模式,开展了以“一次督查、一次谈心、一次接访、一次走访、一次调度”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基层工作周”活动,组成11个工作组分赴基层,组织了538名基层干警参与民主测评,与80余位基层法院班子成员谈心,走访单位52家、干部群众106人,征集意见建议85条,有力推动了基层工作,得到了省高院张忠厚院长的高度评价,并批示向全省法院推广。

    推行法官遴选,提高办案能力。遴选优秀法官2人,为基层法院公开招录优秀人才27人,以跟班学习方式培养基层人才23人,缓解了基层法院用人需求。加强业务指导,召开案件评析会,编印赠阅业务杂志,组织庭审观摩,提高了基层法官办案水平。

    推进“两庭”建设,提升保障能力。13个需要建设的审判大楼和人民法庭中,有4个已建成投入使用,4个完成主体工程,5个在建。加强了法警训练,提高了执勤效率和安保水平,有力保障了机关安全和工作开展。加强了后勤管理,开展了节能活动,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2年获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称号。

    狠抓司法公开  在促进法院发展上有新举措

    2012年,抚州市全市法院牢牢把握权力全程监督这个关键,实现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首个“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近百人参观并旁听庭审,全市法院共邀请1043名群众参与活动,得到社会好评。公开重大工作部署,召开新闻发布会25次,以短信方式发布工作信息2600余条,改版了抚州法院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连续3年获最高人民法院宣传部门表彰。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制定了接受监督的9项措施,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改革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6月27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采取了16项措施改进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加强与代表的联络,全市法院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代表视察、座谈、旁听庭审2204人次。

    认真接受各界监督,促进工作健康发展。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走访政协委员、邀请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300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9次。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依法纠错,对6件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启动再审程序。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考评机制,提高了参审积极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322件。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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