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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赌债离婚 法院仍判归还
发布时间:2013-01-06 09:56:19


     本网讯(卢学知)   为六合彩赌博向朋友借了8万元后无能力还款,夫妻以离婚为由拒绝归还,2012年12月30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原是夫妻的二被告韦有用和覃花共同偿还原告韦太8万元本金及利息。

    家住该县水源镇的韦有用、覃花原系夫妻关系。2011年2月,韦有用、覃花以做生意急需经济周转为由向韦太借款80000元,用于六合彩赌博,约定期限为一个月还清,利息月息6分。借款到期后,韦太多次持条催要,韦有用、覃花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2011年9月,韦有用、覃花到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财产全部归覃花所有,所欠债务全部由韦有用负责归还,之后韦有用外出打工无法联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韦有用、覃花欠原告韦太款在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二人的离婚协议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了处理,但只能表明夫妻二人离婚时对共同债务偿还的内部约定,对原告并无约束力,原告仍有权向二人主张权利。双方约定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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