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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修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作者:吴晓锋 邢东伟 代龙超 刘晓龙   发布时间:2013-01-06 11:23:42


    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35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宣讲新《条例》,海南东方边防支队利用元旦节假日,通过召开渔船民座谈会、发放宣传单、港口宣讲等形式,积极组织官兵深入辖区开展新修订施行的《条例》宣讲活动。

    为及时宣讲新《条例》,1月1日上午,东方边防支队利用假日期间渔船民休整时间,在八所港边防派出所组织派出所民警、辖区渔船民代表召开了座谈会,专题开展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组织渔船民代表全文学习了《条例》,重点解读了条例的重点章节和内容,并就辖区渔船民代表提出的边防部门如何落实证件办理、人员管理、治安处罚等问题给予了解答。同时,这个支队八所港、板桥边防派出所在1月2日至3日期间,还纷纷组织官兵深入渔村、港口、码头,通过发放《条例》宣传单、现场解读等形式,全面细致地宣讲了《条例》适用范围、出海边防证件、船舶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便民措施、对违反沿海边防治安管理行为的惩治力度和处罚措施等内容。

    元旦期间,该支队八所港、板桥等边防派出所共召开渔船民代表座谈学习会2次,深入八所港、利章、墩头等港口和渔村宣讲新《条例》4次,发放宣传资料225余份,有效地宣讲了新《条例》。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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