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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法院执行法官巧解离婚债务纠纷促双赢
发布时间:2013-01-06 10:43:48


     本网讯(黄荣叁)   1月5日,广西凤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执结一起夫妻矛盾大、积怨深的债务纠纷案件。

    刁晓与王小勋原系夫妻关系,因生活琐事于2011年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儿子、房屋由王小勋抚养和拥有,王小勋扣除小孩的抚养费后,给付刁晓财产折价款4.2万元。逾期后,王小勋并未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2012年12月份,刁晓向法院申请提出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被申请人王小勋近年来所经营的家电器生意亏本,债务多,无力给付财产折价款,加之离婚时双方的矛盾积怨较深,申请人刁晓不同意暂缓执行,坚持立即执行,于是该案陷入执行僵局。

    期间,经执行法官仔细了解得知,申请人刁晓一直想取得孩子的监护权,并承诺如果被执行人王小勋将孩子交由其抚养,其将放缓对本笔债务的追偿。随即执行法官顺势开导双方思想,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劝解,被申请人王小勋接受了执行法官的建议和意见,最终双方达成孩子抚养权和债权执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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