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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港南法院创新诉调对接机制成效显
作者:徐卫 发布时间:2013-01-06 16:25:42
2012年,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通过不断强化调解功能,形成了多元化、全方位的调解机制,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创立了网络司法确认工作平台。凡经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社会调解组织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通过互联网与乡镇司法所对接,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如一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2年共进行司法确认案件377件,涉案标的256.43万元,所有案件全部履行完毕,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 创新远程调解方式,利用互联网进行视频调解。港南区辖区内的所有司法所均开通了网络QQ,设置了专门的QQ号码,针对辖区农区青壮年普遍外出务工的特点,将原来采用的电话调解方式改为设置专门的视频调解室,让在异地的当事人通过QQ视频对话模式进行调解。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的,通过网络QQ向法院上传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受理的,当即受理,并通过视频制作确认笔录。如申请人蓝某与高某、李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增加诉讼成本,港南法院民二庭通过网络QQ对该案进行司法确认,申请人高某、李某于一个月内赔偿申请人蓝某经济损失1万元,整个过程仅用了10多分钟就能完成,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视频调解的使用,为当事人提供了诉讼便利,减少了诉讼成本,对促成当事人和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建立无诉社区(村屯)。2012年11月9日,港南法院在贵港市三○七核地质大队成立港南区首个“无诉社区(村屯)”。港南法院通过创建“无诉社区”、设立“法官联调室”, 并指派业务能力强的法官作为“无诉社区(村屯)”的联络员,定期到社区(村屯)走访,让群众和法官面对面沟通,咨询法律问题。并通过从法律和情理多方面为群众分析解答难题,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2年,港南区人民法院共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0件,调解成功率83.33%;审结民商事案件1633件,其中以调解方式和通过调解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1243件,调撤率达到了96.12%;进行诉前联调案件结案1412件,诉前联调率达到50.41%;司法确认案件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港南区的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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