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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女友欢心 夜抢醉汉获刑
发布时间:2013-01-07 10:28:52


     本网讯(卢学知)   为筹钱宴请刚刚认识的女友,铤而走险,夜里抢夺醉汉的钱财。 2012年12月31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夺案,被告人覃岗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3月,现年26岁的覃岗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比自己小4岁的美丽女网友阿花,两人一见钟情,于是便相约在环江见面,囊中羞涩的覃岗为讨女友欢心,竟冒出抢人钱财的念头。他盯上了喝多了酒的男人,2012年3月19日晚,覃岗在环江一桥头处看到韦情,见其走路歪歪斜斜,便生抢夺之意。覃岗故意装作打完电话走到韦情身边,然后趁其不备从他手中将其手提包抢走。经查,被告人覃岗所抢的手提包里面有现金2000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公民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文中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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