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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受理首例刑事案件
作者:辛锦棠 魏建成 发布时间:2013-01-07 11:56:42
1月5日,江西省乐安县公安局一民警象往常一样来到县检察院移送刑事案件,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一进门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就朝他走来,并介绍说今后你局所有移交的刑事案件可直接送到一楼大厅,不用送到四楼了,我们会替你转交给侦监和公诉部门的。这也是该院案管办受理的首例刑事案件。
按照高检院、省院和市院的部署和要求,该院检察长杨建军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案件管理工作,协调机构及编制问题。2012年12月中旬,乐安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机构获得县编办批准,并于2013年1月4日正式开始办公。今后,案件管理办公室将履行统一受案、分流、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等职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该院建立了9个规范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制度,并适时派员到市院跟班学习,熟悉并掌握了案件管理工作的有关流程。为元月份的正式办公打下良好的基础。 案管办的成立,极大地方便了公安及本院侦监、公诉部门的干警,难怪公诉部门的干警会说:“今后,我们再也不用停下手中的工作来受理案件或专门去公安、法院移送案件,可以空出很多时间来专心地审阅案卷,案管办一站式服务真是方便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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