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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检察官与服刑人员"面对面"剖析犯罪成因
作者:刘庆 梁昭 发布时间:2013-01-07 14:43:21
路某原系山东省冠县的一位村支部书记,工作能力出众,曾连续几年获得“先进村集体”等称号,在村内威望很高。但是,这样一位在工作上干出耀眼成绩的村支书,却因为贪污未遂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8月,路某在协助镇政府完成本村夏庄复垦、移民、搬迁工作时,在账目上虚列、多列了65975元的支出,由于实行村账镇管,路某的虚假账目尚未到本镇经管站审核便案发。
1月6日,冠县检察院预防科的检察官专程前往看守所,与路某进行面对面交流,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生的主观原因。 “村里开不出来地,上边没验收不给钱,村民们就说不给钱别想让挪地方,在复垦工作开展过程中差点出了人命,你都想不到有多难”。交流开始时,路某一再的强调复垦工作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有威望、将移民安置的妥当,复垦工作根本开展不起来。自己担任村支部书记六年来,辛辛苦苦为镇上作了这么多工作,家庭的主要生活来源仍然主要依靠做生意赚钱,总是想拿点儿钱来弥补一下自己。 “当时村里有传言说我贪污了几百万,当时听了以后认为纯属无稽之谈,也没当回事。后来我也想回去让商家按真实的数目开发票,但是总是想也许不会出事,就没去换”。流言出现后,路某既没有提高警惕,又没有悬崖勒马,认为就算被查账,检察官也不会轻易找出破绽。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是这种侥幸心理害了他。 在与检察官交流中,路某不止一次的提到:“做这件事前后,我思想斗争非常激烈,到底要不要做?现在我坐牢了是因为检察官查的早,要不然就算我把贪污的钱拿到手也要得一场大病,这样一来也算是去了我的病”。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到,路某对自己的行为有清醒的认识,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党纪和国法,但最终贪婪之心占了上风。 据悉,冠县检察院长期坚持预防调查座谈工作机制,与职务犯罪服刑人面对面交流,深入其内心世界了解其犯罪动因。座谈时间均选在案件审理终结以后,此时案件尘埃落定,服刑人员情绪已平稳,顾虑不多。座谈时,检察官运用放松的语气,营造宽松的氛围,通过深入的交流了解其犯罪动机等主观原因。三年来,该院与服刑人员座谈35次,形成预防调查27篇,提出检察建议35份,为针对性的开展案例分析、检察建议以及警示教育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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