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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泰和检察院反贪办案追缴赃款200余万
作者:康兴吉 孙传标 发布时间:2013-01-07 15:16:00
江西省泰和县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合理优化侦查力量,各部门密切配合,2012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件14人,其中大案4件7人,科级干部2件2人,现已全部侦结并移送起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0人,所办职务犯罪案件没有一件报不起诉和撤案处理,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了100%。,在办案的同时加大追赃力度,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为加大职务犯罪侦破力度,该院树立了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明确检察长与法院院长、主管公诉、自侦的副检察长与法院主管副院长,公诉科长、侦查科长与刑庭庭长,公诉人、侦查员与合议庭人局跟班作业,加快了案件的侦破力度。 该院追赃取得历史最好成绩,缘于该院坚守“快、准、狠”三字原则,主要抓好 一是专项行动,重点出击。去年以来,该院针对下拨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等问题较多的领域,分别开展专项反腐行动,先后查办了供销、金融、民政、农机系统等一系列社会反响较大、百姓拍手叫好的系列大案,。二是依法追缴,不枉不纵。在办案中,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要求采用新下发的登记台帐、报表来管理赃款赃物,以确保追缴工作的合法有效。同时,该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不枉不纵,对于查证确实属于涉案款物的,均及时依法扣押、暂时冻结;对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按照规定及时返还,不属于涉案款物,该返还单位或者本人的,在依法判决后,依照法定程序及时返还、解除冻结,决不违法不予返还或是少还。三是管理清晰,加强监督。该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所追缴的涉案赃款严格实施收管分开、纪检环环监督制。其做法是:由院纪检组统一向反贪局、办公室财务部门分发相应的扣押、冻结款物登记台帐和季度报表,实行“一案一卡”,即每个案件从立案、公诉认定到法院判决、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情况都作出明细登记,对每个季度的扣押、冻结情况做好详细登记,交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通知院办公室财务处作出相应的处理,院纪检组及时与办公室财务部门、反贪局的登记台帐和报表核对,在核对一致后交由上级检察院纪检部门监督。这样,更好地实现了涉案款物管理清晰明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切实保证了国家、集体资金被准确、有效追回。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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