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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检察院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对接新刑诉法
作者:周忠 新都检 王雪莲   发布时间:2013-01-07 16:14:59


    2013年1月4日,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区新民镇石庵村一起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主持调解,在该区司法局、石庵村村委会、新都区院侦监科有关同志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的近亲属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刘某某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会上,公诉干警释法说理,向在场人员详细介绍了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和解的相关规定及其法理基础,通报了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后查明的犯罪事实。在在到会司法局同志、石庵村村委会主任、侦监科干警配合下,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当场表示徐某某通过检察机关的教育感化已经悔罪,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向其道歉,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表现表示满意,愿意恢复良好的邻里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

    该案系新都区检察院公诉科按照修改后刑诉法主持调解的首例刑事和解案件。主持调解前,案件承办人充分学习了《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到该区司法局学习了司法行政部门主持行政调解的主要做法,结合新都实际,拟定了会议议程,对调解书制作、调解人工作职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为调解会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也为该院细化、规范检察机关主持下的刑事和解工作做了有益的实践与探索。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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