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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法院发放820余万执行款维护当事人权益
发布时间:2013-01-07 16:26:40
![]() 申请执行人喜领执行款
本网讯(通讯员 朱卢璐)
1月7日上午,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城南新区审判综合楼迎来了它的第一批当事人,那就是2013年开年后首次举行执行款发放大会的26名申请执行人。此次集中发放的执行款最少的有1万多元,最多的达300多万元。该院副院长谢恩恒亲自把总计820多万元的执行款发放到26名申请执行人手中。
当事人林某的小孩因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住院,为此支付了一大笔医疗费。经法院判决后,肇事者有能力赔偿,但却迟迟不给予赔偿,并且避而不见,使这个家庭一度陷入困境。兴宾法院执行局干警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对肇事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后追回11万元赔偿款。当林某从谢恩恒副院长手中接过11万元执行款时一再表示感谢,他说:感谢兴宾区法院干警的大力支持,为我追回赔偿款,解决了我们家庭目前的困难。 2012年来,兴宾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合法权益。执行能否到位关系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得以保障。努力改进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执行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全年共收执行案406件,执结405件,执结率99.75%,执行标的金额3514.12万元。执行和解298件,执行和解率73.58%。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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