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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入境对台推五项新政纳入"三个五"民生工程
作者:吴亚东 发布时间:2013-01-08 11:00:59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为充分利用福建省对台交流的地缘优势,强化闽台间出入境管理服务实效,2012年以来,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按照公安部批准大力推行五项对台新政,并将其纳入出入境管理服务建设的“三个五”民生工程,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是从2012年8月28日起,公安部批准福州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开展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工作。至今福州已审批赴台个人游11456人次;二是公安部批准自2012年6月14日起,在泉州暂住1年以上的非福建省籍人员可在泉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出入境证件赴台旅游。至今泉州共为非福建省籍暂住人员办理赴台游证件80人次;三是从7月25日起,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最长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两年,实施按需申领;四是为台湾居民免费提供5年有效台胞证旧证号码加注服务;五是2012年5月和8月,公安部批准同意在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秀屿分局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成立专门的出入境管理机构,分别承担县级和设区市出入境管理职能。 这五项对台新政作为“一个五”被纳入了福建省出入境管理服务“三个五”民生工程的建设中,另外“两个五”分别是五个便利服务和五种办证模式(网上办证、预约办证、就近办证、简化办证、自助办证)。特别是五个便利服务自推行以来,从不同方面提供了多项便利举措,极大满足了申请民众的办事需求。 福建省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的这五项便利服务包括:一是提供免费出入境记录查询。至今,福建全省共为申请人免费提供记录查询3125份,其中因公2078份,个人1047份;二是开展出入境证件相片社会化采集暨e(翼)拍照,至今共有32767名申请人选择e(翼)拍照办理了出入境证件;三是规范华侨回国定居申请。2012年7月福建省公安厅出台了暂行规定至今,共为368名华侨办理了回国定居落户手续;四是提高闽籍公民身份核查速度,对查有记录的采取符合福建省厅直接核复的方式,使核查时间从原来的5天缩短至1天。规范出台至今,仅福建省厅直接核复的就有8417人;五是全面实行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截至目前,福建全省所有县、市居民申请出入境证件均全部实行按需申领。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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