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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捡卡还附密码 男子见利起意盗取钱财
发布时间:2013-01-08 11:55:14
本网讯(通讯员 杨丽娟 刘媛)
在路边垃圾桶旁捡到一个钱包,里面不仅有银行卡还有一张写有六位数字的纸条,在银行自动柜员机前按照纸条上的数字输入密码显示成功后,男子变装三次将卡内8000元取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曾荣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曾荣小学毕业,是一家公司的安保人员,2012年9月14日3时许,被告人曾荣路过本市某购物广场停车场门口垃圾桶旁时捡到被害人张某丢失的一个红色钱包,见钱包内有一张银行卡和一张纸条上写有六位数字。曾荣心想这不会就是卡的密码吧?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曾荣来到本市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ATM机),插入卡后,曾荣输入了纸条上的数字,竟然显示密码输入成功,曾荣见状当即从卡上取走2000元,离开之后,曾荣并没有就此罢手,过了一刻钟后,换了一身装扮的曾荣出现在另外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前,这次他快速的取走了3000元,接着3分钟后,又换回第一次取钱时装扮的曾荣再次来到该自动柜员机钱并取走了卡内3000元。 同年11月6日,被告人曾荣见其在银行取款照片被公安机关刊登到报纸上后,自动到南昌市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荣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曾荣能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并能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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