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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教唆他人吸毒领拘役五个月罚金两千
发布时间:2013-01-08 11:57:30


     本网讯(通讯员 王海波)   张某以吸食毒品可以缓解疲劳为由,怂恿、劝说未曾吸过毒的龚某吸食了毒品麻古。近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8月21日中午至次日8时许,被告人张某伙同龚某、李某等人到南昌县莲塘镇某茶座的包厢内用扑克牌赌博,在赌博过程中,张某以吸食麻古可以缓解疲劳为由,怂恿、劝说未曾吸过毒的被害人龚某吸食了毒品麻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鼓动、劝说无吸毒意愿的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教唆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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