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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盗剪电缆见巡逻警车望风而逃
发布时间:2013-01-08 15:26:43
本网讯(通讯员 江毅)
一男子伙同他人5次盗剪使用中的电缆,最后一次准备盗剪时,见巡逻警车望风而逃。1月8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被告人李小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5年1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李小春伙同李河发、李明有(均已判刑),乘夜深人静之机,4次携带断线钳、老虎钳等工具,窜至丰城新城大道潭埠徐家段南侧路段、杨坊左家村西头,采用剪断电缆线的方法,窃得正在使用的铜芯电缆线约250米,价值2万余元。2005年5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徐小春伙同李河发、李明有窜至新城大道潭埠徐家村南侧变电站附近路段,被告人李小春和李河发望风,李明有携带断线钳,准备盗剪电缆线,因发现一辆巡逻警车路过,3人即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小春目无国家法律,多次结伙盗窃使用中的输电设备,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鉴于李小春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且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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