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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泰检察院以党建推动检察工作开展
作者:黄从余 发布时间:2013-01-09 16:05:39
2013年1月9日上午,长泰县检察院全体党员干警齐聚一堂,今天又有三名年轻干警向党组织靠拢,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预备党员。三名干警表示将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更好地为检察事业做奉献。
近年来,长泰县检察院积极探索以党建推动队建的工作模式,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载体,构建了科学、系统、有效的长效机制,有力地推动了该院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该院连续多年获得了省文明单位、省、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在学习教育中,拓展学习教育内容,增强针对性。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心;加强形势教育,增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紧迫感;加强能力教育,增强党员搞好工作、为民办事的本领。采取组织党员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红色之旅、“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展评心得体会、重温入党誓词等学习培训方式。建立和落实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使学习培训纳入日常制度,确保干警及时、长期、有效地接受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参与学习培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在考评主体上,将领导考评、干警自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以群众考评为主,以群众的满意度为基本依据。在考评的方式上,按照岗位目标管理的量化计分标准具体量化,对党员发挥先进性的情况进行百分制考评。在考评的结果上,予以公开并正确运作,按综合得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优秀党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基本合格特别是不合格的党员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改正,对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或屡教不改者,予以劝退或除名,为搞好民主评议和提高整改提供依据,奠定基础。 建立定岗定责机制。结合干警的岗位职责、能力特长、家庭条件等实际,提出新时期检察干警的个性要求,便于加强对干警的个性化管理和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岗位目标管理制度。按照“因人、因岗定责”的原则,为干警科学设定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使分析评议有具体标尺、整改提高有明确方向,日常工作和生活有行为准则。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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