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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天燃气泄漏爆炸事故
发布时间:2013-01-09 16:13:20


     本网讯(通讯员 张名利 齐东芳)   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法院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便民、高效、成本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从“诉中调解”到“诉前劝导”、从“你不告我不理”到“你没告我也理”、从“最后一道防线”到“第一道防线”的转变,把许多民事纠纷化解在诉讼前,有效避免了社会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近日,该院调解工作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天燃气泄漏爆炸事故” 纠纷。

    2012年8月2日,南江县城移动公司办公大楼发生天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死亡2人,受伤24人,财产损失较为严重,社会影响较大,民众反响强烈。事故发生后,死亡人员亲属、受伤人员亲属、财产损失方情绪激动,一时难以稳控,纷纷指责燃气公司管理不擅、移动公司安保措施不力、政府主管部门监督不到位,扬言如该次事故得不到妥善处理将联名进省、进京集体上访。事故发生后,南江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处置突发事故中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党组书记、院长何明杰亲自安排调解中心办案经验丰富的老法官蔡盛明等立即到现场抢险、及时疏导围观群众、认真清点财产损失、依法调查取证、妥善处理善后赔偿事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联合党、政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调解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作用,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抓住矛盾争议焦点,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找准切入点,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做好受害人极其亲属的思想疏导工作。调解中,不做无原则的“和稀泥”,而是坚持从保护受害人权益出发,充分听取受害方意见,在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受害人合理诉求。

    今年元旦期间,法院最终以诉前调解方式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和解赔偿协议,无一人走诉讼之路,无一例走上访之途,取得了最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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