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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崇仁县检察院措并举措细化自侦业务管理
作者:吴立峻   发布时间:2013-01-10 11:59:39


    江西省崇仁县检察院结合自侦业务实际,创新办案质效管理方式,全面提高了自侦工作水平。

    强化领导组织,细化规范管理。该院加强对自侦业务质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实现了职能整合、归口管理。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常务副检察长具体抓和院党组定期研究相结合的齐抓共管机制。该院为案管中心配备了专职网络技术人员,负责网络管理和维护,还多次对自侦干警和各局科室内勤进行软件使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警工作能力,形成了全院注重质效管理工作,自觉提高办案质效格局。

    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办案效率。根据省市院的指标和机制调整,对《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加强立案工作的通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质效考核机制》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完善,持之以恒抓好案件的同步录入、节点管理,全面、真实、清晰地反映案件办理过程,以制度的完善,制度的落实来强化自侦管理工作,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自侦管理工作格局。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更新淘汰不适应信息化建设的旧式电脑,补充一部分扫描仪、复印机等办公设施,满足自侦部门工作需要,提升办案工作条件。

    加强流程管理,同步双向“跟控”。进一步强化流程管理意识,充分依托信息化办案系统,严格流程管理,跟踪自侦案件执法流裎。以时限控制为重点、利用案管同步监管职能,动态跟踪流程节点为抓手,对案件全程“跟控”,不留内控盲点。同步双向联动。纪检监察部门借助“考核办法”平台,前移监督关口,对特定问题、特定案件进行专项“回访”、定期通报,促整改反馈。努力做到不因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失误而影响整体质效。同时,随时根据质效指标变动及时发现和分析影响办案工作的问题及原因,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和完善,促进自侦质效实现巩固提升。

    强化监督指引,抓实点评推进。依托“考核办法”平台提供的案件数据,优化案件程序和实体审查,在综合分析办案情况中充分发挥案管敏感数据、异常数据分析、核查机制优势,对案件质量进行常态化评查,重点案件跟踪“评查”。同时抓点评推进,将办案工作点评作为强监督提质效的总抓手,通报案管月度监管工作动态,总揽“跟控、回访、评查”的评判标准,对办案质效综合计分并纳入年终考评。新管理模式不仅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提供了外在标准,而且为一线干警精心办案提供了内在动力,有效推进了全院自侦业务管理和办案质量的整体提升。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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