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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检察院反渎局干警积极学习两高司法解释
作者:胡贤刚 发布时间:2013-01-10 15:13:18
为增强反渎干警的业务理论素养,随时储备反渎工作所需的最新法律知识,建设“学习型”反渎职侵权局,1月9日下午,安徽寿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出台为契机,开展全局学习活动。学习活动由该院反渎局局长李瑶主持,全局干警参加。
学习活动上,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要求全局反渎干警不断更新知识,结合新实施的刑诉法认真学习该司法解释,并把它运用到实际办案工作中;以该司法解释的出台为契机,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规模和质量效果,为高质量完成全年反渎办案工作打下基础。该局鼓励干警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以及就自己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理解、困惑展开讨论,深刻领会其对自侦工作的要求与规定。 一直以来,安徽省寿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积极打造学习型反渎机关,不断加强反渎干警队伍建设,创新学习方法,活化学习形式,以提高自主学习,创新学习为重点,形成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良性循环。该局结合院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正在开展的“迎接十八大、保持党员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采用多种形式督促贩毒干警不断自我学习、主动学习,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将反渎队伍逐渐的打造成了一支法律功底扎实、法律法规掌握准确、业务娴熟、思想素质过硬、敢于办案、善于办案的学习型反渎队伍。 安徽寿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行,反渎干警的办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能力显著提高,成为一只名符其实的检察院的“铁拳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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