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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欠款终追回 民工兄弟笑开颜
发布时间:2013-01-11 09:57:28


     本网讯(李彦谭 应援)   “多亏了法院,帮我们追回了这笔血汗钱,这下能安心回家过个好年了。”1月11日,30位民工兄弟来到湘潭县法院执行局,欢欢喜喜地领回了迟到四年之久的40多万元工资。

    2008年,包工头李某与株洲某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如期完工后,工程款却未能按时到手,李某雇请的30位民工的40万元工资便没了着落。无奈之下,李某将该公司诉诸法院,希望能通过法律程序追回这笔款项。然而,李某没有想到的是,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告方仍迟迟不肯履行。2010年6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多次对被执行单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了被执行单位的房屋及车辆,冻结其银行账户,但终因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有限、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等原因,一直未能实际执行到位。眼看着又要过年了,30位民工兄弟盼了几年的血汗钱还没有着落,执行干警也是心急如焚。干警们加班加点,通过对被执行人的历史工商档案的调查、对被执行人验资账户往来的详细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的开办单位株洲市某局作为股东在被执行人注册过程中存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违法行为。据此,法院依法裁定追加株洲市某局为被执行人,并限其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李某承担清偿责任。执行裁定书送达后,由于该局未自动履行,法院依法采取扣划措施,从其银行账户内扣划60万元至法院执行款专户。

    存款被扣划后,株洲市某局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按法律程序对其执行异议予以驳回。该局不服,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该局主动与申请人李某达成和解,并向李某支付了48万元工程款。1月11日,双方在法院办理了相关手续,30位民工全部如数领回了自己的工资款。



责任编辑: 舒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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