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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浮梁检察院检察工作获市检察院"巡查组"好评
作者:毕安盛   发布时间:2013-01-11 15:50:39


    1月6日至9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工作暂行规定》,景德镇市检察院党组决定,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学敏,带领巡查组对浮梁县检察院2008年以来各项检察工作情况开展巡查。

    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干警谈话、走访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查看有关资料等方式,对该院5年以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巡查组经过认真巡查和研讨,充分肯定了该院在班子建设、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开展上所取得的成绩。

    2008年以来,该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兴检、形象立检、爱心育检、廉洁从检”的队伍建设模式,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推进。一年一个发展主题,“团结敬业、务实争先”的浮梁检察精神深入人心,机关活力明显增强。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打造了和谐高效的领导班子。积极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深入推进“培优工程”,先后涌现出了“中国好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干警”、“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标兵”、“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保持了执法办案“零违规”、“零事故”,树立了良好检察形象。

    5年来,该院坚持服务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业务取得了新突破。批准逮捕刑事犯罪467 件635人,不捕126人;起诉796件1226人,不诉49人,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94件132人;立案监督20件33人,纠正漏捕106人,追诉漏犯95人,提请抗诉10件15人。查处职务犯罪35件3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00多万元。认真对待群众控告申诉,连续13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近年来,该院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项检察工作得到全面协调发展,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四届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多次被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市综治委、市检察院和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平安单位”、“执法为民示范窗口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县委誉为全县政法机关的一面旗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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