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广西蒙山县检察院检察建议规范退耕还林
作者:戴瑞春   发布时间:2013-01-11 16:03:07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检察院对林业工作人员黄某、容某玩忽职守案侦查终结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该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召开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会议,要求认真学习该检察建议,对黄某、容某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高度警觉,在今后工作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做到防患于未然。

    蒙山县检察院通过黄某、容某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能正确理解退耕还林政策、造成国家专项资金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指出林业局在管理上存在三大纰漏:忽视退耕还林条例政策学习,对这一政策性法规执行不力,把握不严;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致使权力失控;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或者一些监督管理制度虽然制定,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主管部门对基层林业站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时,受种种条件的限制,不能做到有效的核查,程序上的审查仅仅流于形式,难以发现存在问题,对退耕还林的申请起不到实质的监督把关作用。据此,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免疫力”,将预防工作纳入廉政责任制和工作规划中,切实抓好职务犯罪的源头预防;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政自律的自觉性;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的监管,特别是工作情况的事后检查;四是对全县退耕还林情况按照退耕还林文件要求,做全面检查。

    林业局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提出三大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从源头预防职务犯罪;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并落实,加强管理和约束力度,用完善的制度预防职务犯罪发生;三是加强法律法规政策与技能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