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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检察机关加强查办职务犯罪 去年查办近百起
作者:潘从武   发布时间:2013-01-14 10:37:09


    记者1月11日从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去年,乌市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6件9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0件90人,渎职侵权案6件6人,大案87件,要案8件,涉案金额10万至100万61件,100万以上的11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60万元。提出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据记者了解,今年,乌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2012年,乌市检察机关对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按照“两扩大,两减少”的方式进行量刑,即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非判刑不可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

    对于依法使用轻缓刑事政策的,从宽处理,不批捕330人,不起诉241人,给轻罪人员创造了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最大程度减少了社会对抗行为。

    此外,乌市检察机关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督查。先后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14次,依法纠正超期羁押238人。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发现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抗诉4件。

    乌市检察检察机关进一步推进量刑建议制度改革,对4357名刑事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已判决的3587人中,被采纳3475人,采纳率为96.9%。对发现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抗诉2件,提请自治区检察院抗诉44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改判10件。对裁判正确的案件,则积极做好息诉工作。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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