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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十个不准”对民警作风提出高要求
作者:胡立强 孔奕 邓科   发布时间:2013-01-14 10:47:04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进行,没有主持人,议程只有一项,半个小时即散会;不印发纸质文件,而改用电子文档网上发文……1月9日下午召开的湖南省长沙市公安机关队伍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出现了新变化。

    在会上,围绕作风、纪律、执法三个方面,长沙市公安局宣布了“十个不准”的规定,对全市公安机关民警的作风提出了具体要求。“十个不准”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明确提出了不准在警卫、保卫工作中随意封桥封路;不准随意使用警车、警灯、警报器侵民扰民和违反规定使用公务车辆;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以各种理由敷衍、刁难服务对象;不准插手经济纠纷,利用职权和职务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不准徇私枉法或利用职权打招呼,干预正常执法办案;不准违反规定随意使用枪支、警械等纪律规定。

    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服务职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坚持执法为民。

    为了把这项规定落到实处,长沙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对全市公安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专项督察,同时更加注重民意监督,畅通局长信箱、局长接访等渠道,认真受理、查处、回复群众举报投诉。此外,他们构筑公安机关作风建设“阳光作业”平台,让群众和媒体深度参与,使警务工作更直接、更有效地接受公众监督。

    长沙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介德表示,对于不正之风,他们将本着“敢下猛药、狠抓治理”的原则,正视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包庇。长沙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规范民警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保持警令畅通,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服务,努力打造一支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安队伍。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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