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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研究制定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 时机成熟再立法
作者:陈丽平 发布时间:2013-01-14 11:44:54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商务部正在研究制定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
在2012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周晓光等30位代表提出议案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人口的老龄化、家庭规模的小型化、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但家政服务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家政市场管理混乱,家政服务人员缺乏培训,家政服务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建议制定家政服务法。 商务部认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出台,为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先通过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解决议案所提问题,待条件成熟时,再推进家政服务业立法。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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