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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邵县检察院创新机制狠抓执法质量工作
作者:王小军 发布时间:2013-01-14 15:34:59
为了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质量,提高检察整体形象群众满意度,近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省、市检察院关于执法质量考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该院的《案件执法质量管理方案》。
方案确定了案件执法质量考评的基本原则,强调执法质量是事关检察整体形象的大事,是各项检察工作最有效、最直接的体现,要求各部门、各办案干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规定由案件管理中心承担全院的案件质量考评工作。 在方案中,规定了案件考评分为自查、审查、复查、整改、督查、再审、再改、迎检等八个基本步骤,即案件承办人自查后,将案卷交部门负责人审查,部门负责人在5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后交案管中心复查,案管中心5日内复查完毕填写院执法状况考评登记表送案件承办人整改,案件承办人在3日内整改后再交案管中心督查。最后,在上级对该院执法状况进行考评前半个月,案管中心对全院办理的案件再一次进行清查,对发现问题的案卷要求承办人再改,8个紧密相连、环环相扣的步骤,为杜绝案卷出现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方案进一步加大了奖惩力度,对案卷在本院执法状况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每扣5分罚50元,在市检察院执法状况考评中每扣5分罚300元。惩罚力度的加大,使全院干警无形中形成了一股压力,大家均表示,以后一定要高度重视案卷质量工作,要通过执法质量的提高来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从而达到提升检察整体形象群众满意度之目标。在2012年度上半年全省电视电话民意调查中,该院取得了全省第25位,全市检察系统第1名的好成绩。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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