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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推进案件管理工作
作者:刘敏 吴建平   发布时间:2013-01-14 15:48:35


    为进一步推进案件管理工作,1月11日,江西省宜黄县检察院召开了案件管理工作联席会,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法制大队、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律师工作股,县森林公安局,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及宜黄县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宜黄县院副检察长范丽华主持,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白洋到会亲临指导。

    会上,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中对案件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并介绍了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工作流程及主要工作职能。各单位参会人员就今后如何加强与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联系配合和衔接开展了深入讨论,并就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案件受理、收案程序、送达范围、移送要求及辩护人接待和阅卷等业务和事项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最后白洋专委就检察机关成立案管办公室的背景及重要意义等作了讲话。

    通过此次联席会议,宜黄县公检法司四系统对案件管理工作统一了认识,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设立案件管理部门,是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客观需要,是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深化“阳光检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促进执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并表示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2012年11月份以来,宜黄县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对案件管理工作统一要求,高标准建设了案件管理中心,制定了《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流转暂行规定》等九项制度,并已正式运行,目前已受理了公诉、侦监案件各一起。通过近一个星期的运行,公诉、侦监等业务部门普遍反映,案管办公室承担了办案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后,尤其是形成的Word文档极大提高了阅卷速度,同时使承办人能够更全面地投入到案卷的实体性审查工作中。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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