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新城区检察院不起诉宣布增加"教育警示训诫"环节
作者:岳红革 邓彦 林支江   发布时间:2013-01-14 16:40:01


    这是一个“别开生面”的不起诉决定宣读仪式,参加者不仅有检察官、被不起诉人还有被不起诉人的家属、朋友,所在单位、所住社区的领导,社区居户代表甚至还有公安机关当初侦办案件的民警。1月1O日,由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审理的韦向群顾均山故意伤害一案不起诉决定宣读仪式在西安市黄河机电厂黄河社区举行,“各界代表”齐聚社区小会议室。

    韦向群和顾均山是同住黄河社区的邻居,也曾是同在一个单位上班的工友,两人平素关系良好,来往较多。2012年4月28日晚23时许两人在黄河社区内的一处活动室饮酒。韦向群兄弟姐妹5人,4人先后因病及其他变故不在人世,酒酣之际,顾均山竞以此和韦向群开玩笑“你看你家咋就剩你一人了!”。翌日下午自感受讥后愤懑的韦向群持刀在顾均山单元楼下等候,顾均山也不甘示弱同样带刀下楼相迎,两人拿刀互砍,,遭成了两人均受到伤害的后果,甚至连当场劝阻的朋友也挂了彩。案发后躺在医院的两人都追悔莫及,双方家人互相致歉,并达成了民事调解赔偿协议,单位和社区领导考虑到双方平时表现都不错也积极参与到调解活动中。

    2012年11月此案移送到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考虑到上述因素,2012年12月3日该院同时对两人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实现平和司法体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修改后的刑诉法强调了刑事和解的功能,不起诉的运用在检察机关面临增多的趋势,但不起诉不能简单的不诉了之,不仅应做好解释工作,还要强化她的感化教育作用,因此从今年开始我们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增加了教育警示训诫”环节。”新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牟文说。

    在不起诉决定宣读会上,该院公诉科科长胡侠还向两名被

    不起诉人宣读了专门起草的训诫书,指出两人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同时向他们指出,通过你们自己、你们的亲人、社区、单位领导、朋友们的共同努力,你们犯罪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修复,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挽回。殷切地告诫他们不再因琐事与人发生冲突,提高自己的各方面素养和创造美好生活及包容他人的能力与心智,感谢社会、敬畏生命,珍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健康权利,走好今后的人生之路,做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也能更好地服务社会。

    两个昔日的朋友邻里从内心醒悟到了的错误,顾均山表示:感恩法律,回报社会。韦向群的妻子向检察官说:你们的教育不但挽救了他俩,也挽救了两个家庭。

    教育警示训诫的效果让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同身受。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