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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武城县检察院一条量刑建议挽救一个家庭
作者:卢金增 马泽友 高忠祥   发布时间:2013-01-15 10:51:04


    山东省武城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时,综合考虑案情,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的量刑建议。1月14日,法院审理采纳该院量刑建议,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高晓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当地引起反响。

    去年10月6日,犯罪嫌疑人高晓华与丈夫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产生了杀死丈夫然后自杀的想法。她骗丈夫服下安定片后,趁他昏睡之机,将其手脚捆绑在床帮上,用锤头敲击其头部,又用水果刀捅刺其腹部,后被人发现未遂。案发后,高晓华主动报警投案自首。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高晓华的丈夫多次反映情况称:夫妻双方感情尚好,高晓华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自己现在非常担心她的身体,此案自己有过错,且案发后孩子因受影响已厌学逃课,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为了挽救家庭和孩子,不要求追究高晓华的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在提审高晓华时,她对自己的行为也非常后悔,还多次问及丈夫的伤情。

    办案检察官经认真审查案情,认为该案是由婚姻家庭纠纷导致,被告人主观恶意不深,情节尚不严重,系未遂又属自首,具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经研究决定,依法对高晓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释放当天,高晓华与丈夫抱头痛哭。

    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时,公诉人当庭依法指控高晓华犯故意杀人罪,同时又发表了对高晓华从轻处理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依法采纳了检察官建议,当庭作出判处高晓华缓刑的判决。高晓华对办案检察官这一人性化做法深表感激,当庭表示将认真悔罪,整个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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