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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武宣县检察院支持起诉助外省民工维权
作者:谭烈红   发布时间:2013-01-15 11:09:29


    1月15日上午,两名湖南籍民工将一面题为“人民的好检察官”的锦旗送到武宣检察院,以此向人民检察官表达感激和表示敬意。

    2012年7月12日,湖南省农民工刘某某经人介绍,来到武宣县某公司第三项目部打工。第二天上午,刘某某按时上工地做工,下午下班后在吃晚饭过程中突发疾病猝死。

    刘某某是湖南省祁东县人,妻子早年已去世,他与10岁女儿相依为命。事件发生后,刘某某的亲属曾六次到武宣县某公司第三项目部要求赔偿,甚至是举着死者的遗照和黑幅到公司示威,但对方均以死者还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且仅做了一天的工就死亡,未建立有其员工档案及工资发放的记录,无法按规定进行相关的职工死亡赔偿而拒绝赔偿。因为赔偿未果,刘某某的亲属拒绝签字办理火化手续,刘某某的尸体也一直停放在殡仪馆。

    2012年9月2日。刘某某亲属第七次到武宣要求赔偿未果后,决定通过法律程序来保障权利,于是他们来到了武宣县人民检察院。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死者亲属的申诉材料,决定立案支持起诉,并劝导刘某某的亲属相信法律的裁决,以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院立案后,争取到了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多次与某公司第三项目部协商,并做通了刘某某亲属的工作,促使双方在赔偿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即某公司在工伤死亡结论无法明确的情况下,按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给予补偿。同时,从关爱未成年人角度出发,公司给死者刘某某10岁女儿每月超出全国低保150%(即每月900元)的生活和学习补偿金,直至其成年,且一次付清。2013年1月1日上午,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公司向死者刘某某的女儿赔偿人民币185192元。一起长达六个月的农民工维权纠纷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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