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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检察院"以考促学"创建学习型单位
作者:陈学奇 许志华 发布时间:2013-01-16 11:26:37
1月15日下午,湖南省郴州市检察院举行修改后民诉法考试,促进检察人员依法行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入法、调解损害公共利益应抗诉、公益诉讼等民事诉讼监督的新范围、新方式、新手段。
此前,他们还举行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原文背诵、考试等活动,以从知识层面无缝对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正式实施。去年以来,该院就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各种新法律法规考试5次,参加人员达到2200多人次,可谓“考风”扑面。 “以考促学”只是该市检察机关推动“固本强基、提质强效”战略实施,创建学习型单位的重要方式之一。为了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他们开展了大规模的任职资格、新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等多种方式的学习培训、轮训活动;持续开展了“1+1”培训新模式,以“身边的老师”教“身边的学生”方式,促进一线干警成长成才;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大规模调研活动,积极探索和创新检察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为郴州市“两城”建设保驾护航。 此外,他们还注重“人才库”建设,积极开展高素质、高学历检察队伍的培养。2011、2012年两度与中南大学法学院合作,开设“中南大学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郴州检察班”,吸引近百名检察官参考,目前已有17名干警被正式录取。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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