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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检察院与法院加强协作确保刑期计算无误
作者:杨兆峰   发布时间:2013-01-16 16:43:41


    近几年来,针对部分审判人员工作忙碌,审查不严,造成在押人员刑期计算错误,影响了司法工作的严肃性。去年以来,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并与法院一起落实了“谁计算错误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了“主审法官计算、书记员复查、庭长把关、分管院长抽查”的工作流程,同时规定因工作不细致而导致应当发现刑期计算错误而未发现的,取消其年终考核评优资格。该院监所检察部门采取“专人逐案审查、领导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被告人的判决书做到及时审查,并结合在押人员的申诉,发现刑期计算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避免了刑期计算无误,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常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常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前因吸食毒品曾被行政拘留,该行政拘留的相关法律文书未随案移送,常某向驻所检察干警反映能否折抵刑期,该院建议法院重新审查常某的刑期,县法院根据县检察院建议,查明相关情况后,确属与盗窃罪无关被行政拘留的,不能折抵刑期。

    截止目前,高唐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无一例刑期计算错误。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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