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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专职廉政监察员进驻一线
作者:郭毅 张冲 贾晋璇 发布时间:2013-01-18 10:07:52
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工作正式启动。13名具有多年审判、执行工作经验的资深法官被选为专职廉政监察员,并进驻到审判、执行等业务庭室,将廉政监督、监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审判、执行工作一线。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证政法队伍拒腐防变。
据悉,建立专职廉政监察员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和推进廉政监督、监察工作,是今年哈尔滨中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哈尔滨中院廉政监察员实行轮岗派驻制,具体负责所派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监督工作,同时接受所在部门正职和监察室的双重领导,业务以监察室领导为主。具体工作职责有七项:一是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分析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形势,组织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二是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了解、掌握本部门人员思想动态,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思想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教育;四是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本部门的廉政制度;五是协助本院监察部门受理人民群众对所在部门及其人员纪律作风问题的举报;六是向所在部门人员提供廉政指导和廉政咨询,对所在部门人员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七是完成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本院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为确保廉政监察员有效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廉政监督工作地位,哈中院确定廉政监察员在派驻部门领导班子中列正职之后、其他副职之前,让廉政监察员有工作地位、有话语权。为及时发现审判、执行环节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廉政监察员要参加所在部门的工作会议,包括案件合议、案件分析等业务会,随时检查庭审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开庭纪律等情况,监察室将同时对廉政监察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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