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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院集中兑付1100万集资款
发布时间:2013-01-18 13:43:32


     本网讯(通讯员 王成龙)   1月18日,在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弘专案集资款集中兑付现场,家住绵阳市涪城区的张女士在领款单上签完字后对绵阳中院法官表示感谢。

    从1997年11月开始,绵阳金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弘公司)、绵阳天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20%-27%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入股”和“借款”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至2002年,共集资4608.22万余元。公司法人代表涂正中随即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两公司名存实亡。众多集资户的集资款从此便无着落,生活陷入困境,张女士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

    绵阳两级法院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金弘专案执行工作组,及时查阅金弘公司相关材料,分类清理凭证材料,建立集资户人口档案,对金弘公司所属房屋、土地、资产进行清理、取证,对债务一一进行登记和核对,彻底摸清债务和财产底数,依法评估、拍卖、变现了查封的金弘公司地产,并于2009年3月顺利完成了对800余户集资户1800余万元的兑付工作。为及时维护广大集资户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乘胜追击,加大执行力度,继续加大对金弘公司资产的评估、拍卖、变现等工作,历时3年多的艰苦工作,在工作组全体法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使金弘公司的资产变现资金到位。

    绵阳中院党组急集资户之急,想集资户所想,迅速部署兑现措施,最大限度地接触压在集资户心头的长久积忧。执行工作组的法官们从1月14日至18日,持续开展为期5天的集中兑付活动,先后给96件案件的债权人兑付资金1100余万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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