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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家独立建制少年法庭创新工作机制
作者:李光明 发布时间:2013-01-21 08:44:53
教室讲台上搭起了庭审桌,审判长、公诉人、辩护律师及当事人等一一落座。伴随“铛”的一声法槌击响,一场关于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的“庭审”开始。虽然看着有模有样,但是这场“庭审”却是高仿版,所有参与案件的人物均是由蚌埠九中学生扮演。让学生与庭审亲密接触,这是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近日组织“模拟法庭”留下的生动一幕。
作为安徽省目前唯一一家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龙子湖区法院首开全省法院系统以独立建制机构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司法保护的先河。近年来,该院围绕如何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探索采用“一四一”模式开展少审工作,即立足全省唯一独立建制优势,与四部门联合,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普法教育,并提供一个窗口帮助少年犯回归社会,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化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 “目前,我国尚没有完备的少年司法体系。因此,要想开展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有创新精神。”该院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庭长闻晓红说,其中主要方式之一就是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 2011年初,龙子湖区法院制定了未刑案审判流程。通过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兴趣爱好以及被控行为的主、客观原因进行深入了解、分析,找准教育感化切入点,将心理咨询师引入人民陪审员,达到开庭审判与法庭教育相结合,真正落实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感化与挽救。 孙某某随家人来城务工,由于酒后受人邀约,砸毁了他人财物,被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向该院提起公诉。庭审前,心理咨询师对孙某某进行心理健康评估与疏导,并将“未成年人审前咨询案例报告”递交法院。庭审中,孙某某突然出现紧张、焦虑的情形,心理咨询师立即要求庭中干预,采取心理辅导等方式,帮助孙某某消除了负性情绪,达到主动认罪悔过的效果。 “心理咨询师介入审判,使未成年刑事审判更具有人性化。”闻晓红说,目前该院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作为人民陪审员,从案件的受理到审后制定矫治方案,全程参与其中,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对一封闭式心理辅导,舒缓他们的心理压力。 依托于自身优势,龙子湖区法院还加强与共青团、司法局、学校、社区四部门的协作: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担任陪审员,在庭审中直接参与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派驻法官担任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协助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犯罪预防和法制教育;社区联络员定期开展工作,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据统计,龙子湖区法院2012年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8件,判处未成年人罪犯65人,比2011年均有所下降。去年底,该院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被共青团安徽省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在数字持续走低和荣誉的背后,是该院努力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案件法律适用机制和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的结果。 不歧视、不放弃、不苛刻,龙子湖区法院通过借助各方力量,教育、感化、挽救、预防未成年人罪犯。闻晓红表示,该院下一步打算推进未成年人分案分诉分审工作和犯罪档案封存工作的开展,与新刑诉法相对接,以现有的司法资源为基础,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司法保护工作得到彻底落实。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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