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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
作者:吴亚东   发布时间:2013-01-22 11:54:03


    近日从福建省最高人民法院五年工作情况新闻发布现场获悉,2008至2012年,福建省各级法院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五年来,福建全省法院共发出各类司法建议4976条。其中,福州市中院关于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司法建议、三明市中院关于加强在校生法制教育的司法建议还入选了“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2012年4月,福建省法院向全省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就司法建议的对象、范围、类型、文书制作和程序等作出规范要求,为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据统计,2012年,福建全省法院共发出各类司法建议1074条,内容涉及行政、金融、民生等各个方面,对象涵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各类组织。

    另据悉,2012年9月,福建省启动了2008—2012年福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评选工作,最终评选出100件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入选的100件司法建议均被采纳落实,其中83%的司法建议还得到被建议单位的书面反馈。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福建省法院在全面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中正在着力实现“五个转变”, 即:从“就案办案”向发现问题、主动建议转变,从“一提了之”向积极跟踪反馈转变,从事中、事后建议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建议转变,从分散管理向规范管理转变,从个案建议向类案、综合建议转变,努力使司法建议工作成为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举措。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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