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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检察院被授予"2012年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
作者:刘继龙   发布时间:2013-01-22 12:01:14


    近日,陕西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被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等19家单位授予“2012年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 荣誉称号。据了解该院由于青少年维权工作成果显著,2009年4月,该院侦监科被印台区团区委、区综治办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10年12月被铜川市团市委、综治办等四部门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11年5被省委政法委、团省委等四部门评为“陕西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做好延伸维权服务。在青少年维权工作方面,做到宽严适度,打击保护并举,在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上做到“五坚持”:即坚持法制宣传制度、坚持适时介入制度、坚持讯问制度、坚持特别审查制度、坚持跟踪帮教制度。同时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的“四送”活动,协调社会各方力量,与团区委、公安、法院建立了联合维权机制,全方位的开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活动。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平台,紧紧围绕检察职能,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贯穿于执法办案活动中,在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服务“平安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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