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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命”劳务的背后
作者:潘冰心   发布时间:2013-01-22 10:38:14


    五十七岁的李建设从此要带着一个瓶子生活。去年夏天,他在为一户人家粉刷外墙时,不慎从五层楼处摔了下来。住了200多天院,收到三份病危通知单,最终命是捡回来了,但排小便不能自理,只能借助导流器。现在的他最担心的便是病情恶化,“很可能会得尿毒症”。通过法院诉讼,他获得了十六万元的赔偿款,尽管他希望能得到20万或更多。而这也意味着李建设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务工赚钱养家了。可他还有两个正在读中学的孩子。

    二十七岁的何希明望着一幢烂尾楼发愁。外出打工近十年的他终于赚够了十万元钱,可以回乡建个小楼光宗耀祖了。这可是他十年来最大的梦想。看来小楼马上完工、只剩下内外粉刷时,粉刷工在粉刷5楼外墙时出了事。第一次走进法院、成为被告的他欲哭无泪。“开工时我就和他们强调要注意安全,谁知道还是出了事”。通过法院调解,他需要向受伤的粉刷工赔偿6万元。但这也意味着何希明前十年白干了。房子还是没有建成。过完中秋,他就得接着外出打工,继续赚钱好完工房子。

    三十七岁的高爱平脚下满是烟头蒂。没有多少文化的他十多岁便在外闯荡,木工、泥工、漆工,各种手艺活他都会做,但就是没攒下多少钱。尽管他现在是个包工头,但为了赚钱,自己不仅找活、接活,而且也做活。去年他接了一个粉刷房屋的工程,如果顺利,一个月的工期他可以纯赚6千。为了减少成本和时间,他叫来了自己的姨夫和舅舅,从房屋五楼楼顶用粗绳吊出一个1米左右的木板,自己和姨夫在吊板上粉刷外墙,舅舅负责递材料。“绳是姨夫自己绑的,我不知道为什么绳子突然松了,我反应快抓住了绳子,姨夫则从五楼摔了下去”。出事后,原本的一家人成了一对仇人。姨夫将自己的外甥和房东一同告上了法庭。最终高爱平接受了法官的调解方案,同意在两年内分两次赔偿姨夫10万元。而对他来说,这10万元中的绝大部分他还要通过打工赚来。一夜间,老高白了头。

    其实,李建设、何希明、高爱平的故事只是一个缩影。在笔者工作的基层法院,每年就要审理40多起因劳务过程中劳务者受到伤害而引起的纠纷。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除了提供和接受劳务者安全意识不强,侥幸心理严重以外,还有着较为深刻的原因。

    首先,在市场层面,国家正在大力推行新农村改造,新房建设需求较大,但因单个房屋的建设量较少,鲜有专业的建设队伍来承建,包括何希明在内的广大房主只能将工程交由个人承担,因而也就无法顾及其是否具有建筑资质的问题。

    其次,在法律层面,有关劳务者受害责任的法律规范还不健全。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该法。但何为“自建”,何为“低层”,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应如何予以规范等缺乏法律的进一步规定,如何梳理和平衡提供劳务者、承包者与房屋所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值得进一步探讨。

    第三,在制度层面,缺乏有力的社会保障制度。无论是李建设们,还是何希明们、高爱平们,都缺乏规避风险、分散风险的能力,最终只能通过法院审理来化解纠纷,无法通过社会救助来获取较大的帮助。

    出卖自己劳动力是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对低学历的大龄人员,留守妇女来说,流汗的体力劳动更是其获取土地之外些许收入的唯一途径。但一旦出现事故,原本的生活都会被打碎。多数情况下,李建设们只能得到一张很难得到执行的判决书,何希明们、高爱平们则需要终生背上巨额的赔偿款。一起事故造成三个家庭返贫,值得重视并深思,在这个赌命的劳务游戏里,国家应该有所行动!

   (作者单位: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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