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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对在押人员开展法制教育
作者:陈小勇   发布时间:2013-01-22 16:09:00


    近日,江西省崇仁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与县看守所紧密配合,以“在押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为题,为在押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讲座,收到较好效果。

    该院针对目前在押人员普遍文化偏低,法制意识淡薄,对所犯罪行认识不到位,自身的合法权力和义务不明确,为了让在押人员能够悔过自新,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驻所检察人员通过宣讲《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对监所检察工作的职责、以及受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和申诉工作的法律依据、范围、方法及渠道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二是宣讲对刑事拘留、审查逮捕、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不同诉讼阶段的羁押期限以及法律依据,并宣讲在押人员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检察官收集相关法律条文、简洁明了地说明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应享受哪些权利、应该履行什么义务,应该如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在不同诉讼阶段的羁押期限,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授课结束,还现场解释了留所服刑人员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讲解人生理想、意义和为人处事的原则方法,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服刑人员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给他人、社会和和国家带来的危害,以及刑罚的必要性、改造的目的,教育他们争取做对人民、社会和国家有用的人,同时,也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疏导,让他们勇敢面对现实和自己犯下的罪行,树立对生活的信心。

    通过驻所检察官与在押人员“零距离”接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地解决了在押人员所反映的问题、疑惑及心理症结,稳定了在押人员的情绪,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了看守所的安全稳定和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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